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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江苏技能大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2  浏览次数:3848

苏教职函〔2019〕24号

各有关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第二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于日前正式启动,本届评选表彰将产生江苏大工匠10名、江苏工匠100名。为做好推荐人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部委属高校、民办高校、归口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和省教育厅直属单位中,符合《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申报条件的技能劳动者,均可由所在单位向我厅申报江苏工匠,每单位限报1名;已入选江苏工匠的同志,可由所在单位向我厅直接申报江苏大工匠。其他市县属高校和中职学校如有符合条件的同志,请由所在学校向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奖项设置、评选范围等详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353号,详见附件1正文)。

二、申报材料

申报江苏工匠(江苏大工匠)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工匠申报表》或《江苏大工匠申报表》,请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PDF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

(二)《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附件2),请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PDF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

(三)候选人事迹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着重突出候选人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做出的贡献、取得的成绩、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请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PDF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

(四)证明材料。包括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所获市以上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请提交书面材料一份。

上述材料如涉密,请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请于10月14日下班前,将书面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6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sgaozhi@126.com。

三、其他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江苏技能大奖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弄虚作假。申报工作应公平、公正、公开,材料在报送我厅前,应在本单位公示推荐申报人选及基本情况。

(二)省教育厅将对申报人选进行公示,并组织专家依据相关条件,根据推荐限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经省教育厅党组审定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万炜,联系电话:025-83335623。

附件: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353号,含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江苏工匠申报表和江苏大工匠申报表等).doc

    2.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docx

江苏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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